孙新杰(包1、包2、包3)、岳丽(包1、包2、包3)、朱隽(包1、包2、包3)、陈伟(包1收购人代表、包2收购人代表、包3收购人代表)、罗秋华(包1组长、包2组长、包3组长)
2、评定地址:沙市区长港路 98 号荆州市沙市区政府收购中心 2 楼评标( 1 )室
1、署理服务收费规范: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则收费的规范的100%计取。
1、质疑:供货商对成交成果有质疑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收购人和投标署理组织提出书面质疑(列明现实,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2、公告网址:湖北省政府收购网、沙市区公民政府网、沙市区政府收购电子交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