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7月29日消息,工业与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工艺美术行业综合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显著地增强,行业规模稳定增长,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和要素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扩内需、促消费作用更加凸显。打造50个产业布局合理、集聚程度高、服务体系健全的工艺美术特色产业集群,支持100家市场认可度高、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竞争优势显著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培育100个消费引领能力强的区域品牌,打造500个工艺美术产品创新案例,评选一批德艺双馨、引领行业发展的工艺美术大师,推出一批工艺美术新品、精品、名品、珍品,有力支撑国家文化软实力与影响力提升。
工艺美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我国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品种和技艺享誉全球。工艺美术行业包括雕塑、抽纱刺绣、珠宝首饰等工艺美术品制造。新时代新征程,为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传承创新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两个结合”,坚定文化自信,以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工艺美术行业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的工艺美术产业生态。
传承发展,守正创新。准确把握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强对优秀传统工艺、技艺的挖掘传承,推动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合理应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坚持“一产一策”,扶优扶强地方特色工艺美术产业,构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功能协同、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统筹,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到2030年,工艺美术行业综合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规模稳定增长,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和要素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扩内需、促消费作用更加凸显。打造50个产业布局合理、集聚程度高、服务体系健全的工艺美术特色产业集群,支持100家市场认可度高、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培育100个消费引领能力强的区域品牌,打造500个工艺美术产品创新案例,评选一批德艺双馨、引领行业发展的工艺美术大师,推出一批工艺美术新品、精品、名品、珍品,有力支撑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提升。
(一)加强传统工艺技艺保护。鼓励对传统工艺实施分类保护。对于传承困难、在现代生活中缺少应用场景的技艺,加强抢救记录,鼓励传承实践,实施动态跟踪,帮助其拓展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对于传承情况好、市场空间大的技艺,支持开展宣传展示、品牌推广、技术提升,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存,注重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保存和建档,利用现代展示和信息传播技术促进社会共享。加强对传统工艺技艺本身和当代价值的研究,推动理论和技术的研究与转化。
(二)加强传统工艺发展振兴。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美术企业,支持全面掌握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鼓励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设立专门的手工生产线,进行开发创新,提高手工价值,丰富产品品类,培育高端品牌,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充分挖掘传统工艺文化内涵和工匠精神,讲好手工故事,提升品牌价值。
(三)促进产品创新升级。提升行业工业设计能力,结合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工艺美术设计观念、艺术风格、实用价值的创新转化,促进工艺美术产品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将具有民族特色的工艺特点、文化寓意、图案形式、造型结构等元素融入产品生产创作,提高产品文化和艺术价值。探索开展工艺美术行业融合创新试点工作,丰富题材和产品品种,促进工艺美术行业与文旅文创、品牌授权、数字赋能、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结合国潮、国漫、国风、国粹,开发一批创新创意产品,促进产品迭代升级。
雕塑工艺品。拓展艺术石雕、水晶雕刻在建筑、装饰行业领域中的应用,发展木雕工艺品和仿古家具,开发传统竹雕、牙雕、砖雕、砚刻等多种雕刻工艺品。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工艺品。重点发展草编、藤编制品,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在保护技艺的同时合理使用机械化加工手段,促进柳藤竹条与其他材料结合的产品设计。
抽纱刺绣工艺品。做好抽纱刺绣和抽纱花边产品手工技艺保护,推进手工与机械自动化结合。以传统丝织工艺品为重点,开发不同档次刺绣服饰、家用装饰品和旅游产品。拓展织毯产品在原料、工艺和纹样方面特色风格,开发多品种、多花色产品。
金属和首饰工艺品。注重金属和首饰工艺品手工价值,研发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提高金属工艺品和珠宝首饰机械加工精度。促进景泰蓝、花丝镶嵌等特种金属工艺传承发展。提升珠宝首饰质量,丰富款式,大力发展婚礼节庆等高端珠宝市场中镶嵌类饰品。
陶瓷工艺品。促进日用陶瓷和艺术陶瓷中国传统元素和国际文化元素融合,产品设计与现代消费、审美需求对接;保护传承各地名窑产品艺术特色,开发文化陶瓷产品。
漆器工艺品。传承特色漆器工艺美术产品传统风格,结合现代元素和时尚主题,开发个性化装饰兼具实用功能的系列产品;创新应用现代科技成果,推广自动贴花及丝网印花等技术与装备。
民族民间工艺品。发展民族服饰、乐器、织绣、日用器皿、宗教用具等特色工艺美术品。促进绢花绢人、灯笼灯彩、琉璃料器、风筝、木版年画、泥人、剪纸、扎花等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
(四)加强工艺设备升级。支持建立一批传承创新发展平台,加强对工艺美术传统技艺的挖掘整理、系统记录和科学研究。支持企业加大对传统产品制作技艺的发掘与传承,在保持传统配方、工序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探索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专用系统与装备的研究应用,通过设备改造、工艺改良、关键技术突破等,助力工艺创新。加强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减污降碳、绿色节能发展。
工艺家具。采用木材新型干燥技术、智能化控制、高转速高精度轻加工、仿真雕刻工艺等技术。
金属工艺。采用“非接触”喷墨印刷技术,焊接技术,纳米喷镀、新金属化学镀新型表面处理技术,新金属材料应用技术。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采用新型烘干、灭菌技术、植物的根茎藤枝纤维提取加工技术、麻草类等编织品的增硬技术、编织品模压成形技术等。
珠宝首饰。采用精密铸造技术(镶宝电铸,K金电铸,仿金电铸和胶模电铸等电铸技术),表面处理技术(电化学染色),自动织链技术,激光应用等技术。
艺术陶瓷。采用3D打印、激光雕刻、烧成气氛温度控制等数字化技术和设备,推广新型智能、节能、环保型窑炉及新型釉彩应用。
(五)加强原材料保护开发利用。深入挖掘各地特色优秀工艺美术资源。对涉及天然稀缺原材料的工艺美术门类,加强原料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重点支持传承情况好、市场空间大、应用场景多的工艺美术项目,在不影响核心技艺保护传承的情况下,研发生产成本低、来源便利、生态环保的替代材料,强化原材料供应保障能力。
雕塑工艺。保护应用珍贵木材、玉石等可雕刻材料,开发碳纤维、玻璃钢、树脂、亚克力等新材料。
工艺家具。保护应用黄花梨、紫檀木、酸枝木等珍稀木料,开发竹质及木质复合材料。
工艺花画。应用环保属性的纸材料、植物纤维、天然染料、可降解合成有机颜料等材料。
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应用藤、草、棕、竹等天然纤维及高分子合成材料开发可降解材料。
珠宝首饰。保护应用宝玉石、贵金属材料,应用铜合金、锡合金、铝合金、钛合金、人工培育宝石及各种人工合成新材料。
艺术陶瓷。保护应用高岭土、瓷石、紫砂土等稀有矿土,研发健康环保的瓷土配方,应用新型陶瓷材料、无铅釉、免烧无毒有机涂料等材料。
(六)增强创新支撑能力。推动工艺美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稳定的创新合作机制,引导创意设计类企业、设计工作室和设计师为工艺美术企业提供创意设计服务,提升企业原创设计和自主设计能力。培育一批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支持行业设计创新。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创新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加强关键技术、新兴领域核心技术研发,促进成果产业化。
(七)加强企业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专业化运营,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品牌文化价值内涵。支持优势品牌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培育一批百年品牌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施工艺美术品牌扶持计划,打造一批国礼品牌,壮大一批国潮品牌,丰富产品和品牌矩阵,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支持民族品牌与国际元素融合发展,加强品牌国际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品牌全球竞争力。
(八)加强区域品牌建设。突出地方产业特色,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发挥地方政府及区域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强化区域品牌建设。持续推动“工业遗产”“特色小镇”建设,推动“老字号”守正创新发展,组织展览展销、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加大优质特色产品宣传,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鼓励第三方机构加强品牌策划、评价、宣传等服务,推动区域品牌国际化发展,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九)加强经营主体培育。鼓励工艺美术企业生产手工价值高、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发扬精益求精工匠精神。引导工艺美术中小企业深耕核心业务,聚焦细分市场,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有转型需求的工艺美术作坊向企业化方向发展、传统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向现代转型,推动生产效率提升。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
(十)推动产业集聚增效。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加强集原料供应、工艺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标准制修订、检测鉴定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工艺美术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结合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挖掘一批具备发展潜力、有助于富民就业、繁荣区域经济的工艺美术品类,形成一批工艺美术创新发展集聚区,推动手工艺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手工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创新专业市场,发展集配辅料批发、加工、零售、展览、鉴赏、仓储、运输、外贸于一体配套齐全的专业或综合性市场。
(十一)推广数字化应用新模式。建立数字化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汇集跨行业设计资源,加强设计与产品需求对接,开展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开展传统工艺数字资源采集行动,支持建设传统工艺数字资源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数字博物馆和云博物馆建设,开发工艺美术行业代表性重大成果、工艺技术、传统工艺美术品等数字艺术品,推进传统工艺文化数字化生成与转化。发展智慧营销模式,利用电商模式、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推动传统制造模式向需求驱动、供应链协同转型。
(十二)拓宽生活应用和消费场景。推动行业跨界融合,加强工艺美术文化元素和技艺品种创意转化,加大在社交礼品、旅游文创产品、服装服饰、时尚家居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拓展工艺美术产品应用范围,大力发展面向产品包装、室内装饰、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等行业的实用性工艺美术陈设品和装饰品。创新工艺美术产品展示途径、零售场景和销售渠道,支持工艺美术产品进超市、商场、高铁机场购物区,鼓励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产品私人订购、个性化定制、大众团购以及限时拍卖等业务,促进产品消费。
(十三)推广工艺美术文化展示与体验。围绕文化、旅游、商贸等消费领域,将工艺美术文化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打造配套特色消费场景,通过城市公共景观、区域节庆活动、特色城市礼物,增强工艺美术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鼓励在旅游体验基地、特色村镇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打造工艺美术创意基地和民间传统文化体验基地,创新文化消费场景,提高产品内容体验。常态化举办各种学术交流、产业论坛、展览展会、手工研学活动等,丰富工艺美术产品供给,扩大工艺美术消费市场。
(十四)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鼓励预算单位采购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鼓励地方根据当地工艺美术行业发展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强对濒危技艺品种扶持,完善支持政策。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及地方相关政策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工艺美术企业技术改造、设计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行业发展效能。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创新发展。
(十五)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工艺美术行业标准体系,根据工艺美术品不同种类、不同等级,系统梳理行业标准需求,开展紧缺标准制定及滞后标准的修订,提升标准供给水平,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产品溯源防伪管理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法律援助等服务,提升产业服务能力。研究开展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工作,促进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保护传承。
(十六)加强人才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优化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机制,加强工艺美术大师宣传和管理,提升大师的社会影响力。支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等提供参与学术研讨、技艺交流、国家重大任务等有利于提升技能艺能的机会,培育守正创新、德艺双馨的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支持开展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鼓励大师工作室与企业、院校建立实训基地,引领产业创新设计发展新风向。组织开展工艺美术行业研修班、培训班,提升从业人员理论与创作水平。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建立高端人才培养名单,培养掌握核心技艺的后备人才,支持参与重大生产决策咨询和重大技术革新,推动在生产实践中传承前人绝学绝艺。支持工艺美术企业与各类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多方位多层次培养技能型人才、应用复合型人才、拔尖创新型人才。健全工艺美术人才评价制度体系,为工艺美术行业人才选拔提供支撑。
(十七)推动国内外交流合作。通过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大传统工艺当代价值及保护成果宣传力度,推动传统工艺进校园、进社区,营造传统工艺传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文艺精品创作,丰富品牌推广渠道,创新品牌主体宣传。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展会,支持举办“多彩中国 佳节好物”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广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支持产业集群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服务平台作用,为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服务支撑,推动中国工艺美术品牌“走出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地区工艺美术行业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或配套政策措施。实施定期评估与动态评估,加强评估结果反馈运用,及时总结推广政策经验。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为企业交流合作、人才培养、展览展销、数据分析等提供服务。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做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工艺美术行业是我国消费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优良历史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繁荣市场、增加出口、扩大就业、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多次强调,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制定发布《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文化思想的重要举措,对维系民族文化根基、提升民族文化自信、推动经济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工艺美术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当前还存在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品牌意识薄弱、经营模式落后、人才结构性短缺等问题。研究编制《指导意见》,旨在推动工艺美术行业协同创新,增强行业发展动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为制造强国、文化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两个结合”,坚定文化自信,以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工艺美术行业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的工艺美术产业生态。
《指导意见》明确了工艺美术行业发展总目标:到2030年,基本形成综合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规模稳定增长、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要素保障能力不断强化、扩内需促消费作用更加凸显的发展格局。培育50个产业布局合理、集聚程度高、服务体系健全的工艺美术特色产业集群。支持100家市场认可度高、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培育100个消费引领能力强的区域品牌,打造500个工艺美术产品创新案例。评选一批德艺双馨、引领行业发展的工艺美术大师,推出一批工艺美术新品、精品、名品、珍品。
工艺美术是民族文化的生动表征,也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传统工艺美术行业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受到冲击,部分传统工艺美术品类逐渐消失或濒临灭绝。《指导意见》鼓励对传统工艺实施分类保护,对于传承困难、频临消亡的工艺美术技艺加强抢救记录,鼓励传承实践,实施动态跟踪,帮助其拓展在现代生活中的应用;对于传承情况好、市场空间大的技艺,支持开展宣传展示、品牌推广、技术提升,鼓励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意见》还支持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开发创新手工产品和工业化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
当前,随着文化消费需求的不断扩大以及消费理念的不断升级,需要工艺美术企业在产品设计、工艺设备、材料选用等方面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推出适应新消费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为此,《指导意见》在产业创新方面提出四项任务:一是促进产品创新升级。加强创新设计,鼓励将现代设计与传统文化融合,打造具有传统文化韵味又符合现代生活需求的产品,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二是加强工艺设备升级。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设备创新应用,提高产品制作效率和精度,实现减污降碳、绿色节能发展。三是加强原材料保护开发利用。对涉及天然稀缺原材料的工艺美术门类,加强原料保护开发和综合利用。在不影响核心技艺保护传承的情况下,积极研发应用生产成本低、来源便利、生态环保的替代材料,强化原材料供应保障能力。四是增强创新支撑能力。推动工艺美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建设创新实验室、创新研究中心,促进成果产业化。此外,《指导意见》围绕推动工艺美术产业链协同发展,从产品、技术、原料创新等方面进行工作部署,设置了重点行业产品迭代创新升级工程、新技术推广应用工程、主要原材料保护开发工程三个专栏。
当前,部分工艺美术产品和现代消费需求契合度较低,产品背后的文化认同和审美情趣还未充分融入大众认知,导致产品的历史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未能有效转化为品牌溢价。品牌建设既是提升工艺美术行业整体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民族自信的具体体现,是当前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任务。《指导意见》从两方面对工艺美术行业品牌建设进行了部署:一是加强企业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与运营,培育一批百年品牌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和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实施工艺美术品牌扶持计划,打造国风潮品。二是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强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推动“工业遗产”“特色小镇”建设,鼓励第三方机构对品牌开展专业化运营,推动区域品牌国际化发展,提升品牌国际影响力。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的发挥地方资源、文化、经济、市场、技术等方面比较优势,推动产业补链延链强链,建设因地制宜、错位发展的高水平特色产业集群。一是加强经营主体培育。支持有转型需求的工艺美术作坊向企业化方向发展,加快生产方式和管理模式现代化转型,推动生产效率提升。培育一批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龙头企业,发挥聚合辐射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发展。二是推动产业集聚增效。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为核心,加强集原料供应、工艺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标准制修订、检测鉴定等为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结合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挖掘一批具备发展潜力的工艺美术品类,形成一批工艺美术创新发展集聚区,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
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蓬勃发展,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打造更加多元化的业态和应用场景,进而促进工艺美术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是大势所趋。《指导意见》提出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推动数字化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传统工艺数字资源采集行动,支持建设传统工艺数字资源库。推动数字博物馆、云博物馆建设,推进传统工艺文化数字化生成与转化。发展智慧营销模式,应用电子商务,推动传统制造模式向需求驱动、供应链协同转型。二是拓宽生活应用和消费场景。推动行业跨界融合,拓展工艺美术产品应用场景范围,创新工艺美术产品展示途径,鼓励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产品私人订购、个性化定制、大众团购以及限时拍卖等业务,促进产品消费。三是推广工艺美术文化展示与体验。将工艺美术文化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打造配套特色消费场景,增强工艺美术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打造工艺美术创意基地和民间传统文化体验基地,常态化举办各种工艺美术展销、交流等相关活动,扩大工艺美术消费市场。
为推进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施,《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鼓励地方设立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工艺美术企业技术改造、设计创新支持力度,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各类基金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创新发展。二是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完善工艺美术行业标准体系,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产品溯源防伪管理服务体系,研究开展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工作。三是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加强完善优化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机制,鼓励大师工作室与企业、院校建立实训基地。组织并且开展工艺美术行业研修班、培训班,支持工艺美术企业与各类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多方位多层次培养人才,健全工艺美术人才评价制度体系。四是推动国内外交流合作。利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大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及保护成果宣传力度,加强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产业集群热情参加“一带一路”建设,发挥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中国工艺美术品牌“走出去”。